XP1056N聚醚型消泡剂
一、产品特性
●由分散剂、聚醚和消泡增效剂等物质组成;
●储存期内效果稳定,可以高比例稀释后使用;
●作为内添加组份时(如纺织助剂、金属加工液等),对产品外观影响较小,与普通有机硅产品相比,抑泡性能突出,相容性和抗衰减性能较好。
二、典型产品数据
指 标 理化性质 测试方法
外 观 常温下为乳白色粘稠液体 目测
粘度(25℃,mPa·s) 500~900 GB/T 5561-2012
注: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不作为技术指标。
三、应用领域
● 金属加工液;
● 工业清洗;
● 水性油墨;
● 纺织行业(软片、纺织助剂);
● 水性木器漆;
● 水性胶黏剂;
● 农药制剂合成;
● 垃圾渗滤液。
四、相关法规符合性
(1)物质组分中不含NP、APEO;
(2)物质组分中不含REACH法规中SVHC清单中所提物质;
(3)物质组分中不含ROSH指令中(电气、电子设备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指令所含物质。
五、如何使用
(1)XP1056N消泡剂是混合物,储存期内可能会出现分层或少许沉淀,这属于正常现象。建议用户使用前稍加搅拌(搅拌速度为30rpm-60rpm),不影响使用效果。
(2)本产品可采用增稠水进行稀释,稀释过程中,搅拌速度为30rpm-60rpm,建议搅拌时间不超过10min。具体稀释方法请向本公司客服部门索取,由于不正确的使用方法导致产品产生的不良后果,本公司概不承担责任。
(3)本产品现场使用时,建议选择消泡剂易分散的地方添加,具体应用如下:
金属加工液:作为配方组份直接加入到金属加工液中或是现场直接添加使用;添加量占总配方量的0.1%-1%;
工业清洗:作为配方组份直接加入到清洗剂中或是清洗现场直接添加使用;添加量占总配方量的0.1%-1%;
水性油墨:一般在油墨配制过程中或是产品中加入;添加量占总配方量的0.1%-1%;
纺织助剂:作为配方组份直接加入到纺织助剂中或是现场直接添加使用;添加量占总配方量的0.1%-1%;
纺织软片:在软片生成的反应釜中添加或在成品中加入;
水性木器漆:消泡剂一般在研磨和罐装阶段加入或者在研磨阶段一次性加入,加量一般在2.5‰—3‰之间;
水性胶黏剂:作为配方组分添加到胶黏剂中;添加量为0.1%-5%;
农药液体制剂合成:
●悬浮剂:高速研磨或剪切过程中添加,添加量为0.1%-0.5%;
●水乳剂/微乳剂:乳化结束后添加消泡剂,添加量为0.1%-0.5%;
●水剂:搅拌配制过程中加入消泡剂,添加量为0.1%-0.5%;
垃圾渗滤液:一般在泡沫集中的地方喷淋加入,也可以在流动性较好的池口直接加入。消泡剂用量为0.5ppm-100ppm之间。
注:添加点、添加量、添加方式、稀释比例需要客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试验决定
六、包装与储存
本品采用25L塑桶或200L塑桶包装。本品适宜在5℃~40℃条件下,置于通风干燥的室内储存。勿置于热源附近、避免曝晒以及雨淋。不能与腐蚀性物质混放。勿向本品中加酸、碱、盐等物质。按一般化学品方法贮存。使用后,保证密封,避免变质。如着火燃烧,按一般石油产品灭火方法进行处理。
在建议储存条件下,未开封包装,自生产之日起,保质期为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