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防霉II号 (虫霉灵)竹木防霉防虫剂 防霉灵 竹制品防霉防虫剂 藤艺防霉剂 藤艺防虫剂 竹防2号防霉剂
产品概述
木竹防霉防虫蛀剂是本公司根据国内木材供应商对防霉防虫蛀的要求,吸取国外同行的先进技术和经验,自行研制的一种新型防霉防虫剂。主要用于新鲜锯材免受霉菌、变色菌和害虫的侵蚀。本剂通过多次室内和室外试验证明,对木霉菌、变色菌、害虫均有显著的防止效果 ,有效防霉时间达12个月以上。本剂是以对人畜高效低毒的有机物构成,药剂本色为淡黄粉末。木材经本剂处理后保持本色。木材被处理后不易受雨水冲刷。处理的木材无气味,性质稳定,对操作者和环境来说都是很安的已经通过市卫生检验中心检测,实际为无毒级.
有效成分:
98% 外观:淡黄色粉末
使用范围:
新鲜锯材干燥之前储存、运输;藤类、草芒、竹子及竹制品防霉、防虫;木材、樟子松木、橡胶木的防霉、防虫、防变色。
药水的配制和使用方法:
1:药粉一公斤配清水100公斤,即兑水比例为1:100,药粉先用沸水(5-10)公斤完全溶解药粉后,再倒入90公斤的清水中,搅匀即可使用。
2:浸泡法建议用水稀释1%,浸泡5-10分钟。
3:喷涂法建议用水稀释2%。喷涂2遍。
4:需处理的竹木制品完全浸没在药水中。竹木制品的吸收量达到原制品的20%。
5:防霉防虫剂,药水稳定,可长期反复使用,量少时加入新配药水混合即可。
注意事项:
1:本药粉一定预先用热水(沸水)溶解后倒入常温水混合使用。
2:操作必须带橡胶手套防护用品。
3:粘到眼睛和皮肤黏膜及时用清水清洗。
使用方法:
A、为保证竹木等制品处理后的防霉防虫期限,应使制品在浸渍后增重10%~15%。
B、竹制品全部浸入配好的药水中(勿露出水面),达到增重10%~15%后,取出滴干药水,风干或晒干后包装入库,尽量避免雨淋,以免药液被冲洗掉,影响效果。
C、本产品制备的药液性质稳定,可反复使用,不必废弃。但药液不能浸没竹木制品时应及时添加药液,补充药液按1:180或更浓的比例配制为宜。
注意事项:本产品为酸性,故不能与金属或碱性物质接触、混用。药物需专人保管,使用时注意环境通风,操作完后要用肥皂洗手脚。需上光油的竹木制品,药剂浸泡晾干后,更加有助于上光油。
贮存:常温、阴凉干燥处,远离明火。
包装说明:25kg/桶;有效期3年。